湖北应城七项服务入新目录
作者:通讯员 方应凯 发布于:2014-04-14 10:39: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明确采购范围,及时准确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湖北省应城市结合实际出台新一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其中,货物类包括计算机、办公设备及工程机械等20项,服务类包括会议、信息技术服务等7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市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4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5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公开招标。服务类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定时期内的协议供应商;对于不能通过协议采购、但市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3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为了促进依法采购,该市明确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目录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实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凡未按规定编制预算、申报计划和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财政部门将拒付资金。
同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实现政府采购政策目标,促进节能减排,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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