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打造政府投资“阳光廉政工程”
作者:陈健 发布于:2014-04-08 11:01:21 来源:绵阳日报
今年以来,平武县相继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预公示制度,项目负责单位、代理机构与县招监委廉政“双签”承诺制度和“八环节”项目监督机制,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投资“阳光廉政工程”,提供了“三重保障”。
平武在全市率先推行政府投资项目预公示制度。预公示制度规定:凡使用县本级财政资金和中央、省、市安排资金建设的项目及政府采购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可以进行预公示的项目必须进行预公示。预公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周期、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目标及项目功能、规划和土地行政许可情况、负责项目审批和监督的主办部门名称、邮政地址和电子信箱等。对预公示后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由县发改、财政等部门汇总整理、分析研究,采纳正确建议,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实用价值。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行为,平武大力推行项目负责单位、代理机构与县招监委廉政“双签”承诺制度。对全县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政府投资项目,由县招监委分别与相关责任单位及代理机构签订廉政承诺书。相关部门郑重承诺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法律、规章和制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代理工作,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日前,平武县招监委分别与县发改委、交通局、公管所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了九环线东线公路平武段隐患整治工程招投标承诺书。
平武还着力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服务三级分离和分工负责体系,落实8位熟悉政策法规和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组成项目监督小组,对工程项目的可研及立项程序、编制项目投资预算方案、项目勘察设计及勘察设计队伍履职、项目招投标文件编制及招投标现场、工程施工管理及“五大员”履职情况、项目业主及工程监理履职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及工程变量等八个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项目监督小组成员拥有相应的监督检查权,从组织形式上保障了其监督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 (绵阳日报 陈健 黄盈莹 鲁宇)
平武在全市率先推行政府投资项目预公示制度。预公示制度规定:凡使用县本级财政资金和中央、省、市安排资金建设的项目及政府采购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可以进行预公示的项目必须进行预公示。预公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周期、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目标及项目功能、规划和土地行政许可情况、负责项目审批和监督的主办部门名称、邮政地址和电子信箱等。对预公示后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由县发改、财政等部门汇总整理、分析研究,采纳正确建议,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实用价值。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行为,平武大力推行项目负责单位、代理机构与县招监委廉政“双签”承诺制度。对全县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政府投资项目,由县招监委分别与相关责任单位及代理机构签订廉政承诺书。相关部门郑重承诺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法律、规章和制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代理工作,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日前,平武县招监委分别与县发改委、交通局、公管所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了九环线东线公路平武段隐患整治工程招投标承诺书。
平武还着力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服务三级分离和分工负责体系,落实8位熟悉政策法规和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组成项目监督小组,对工程项目的可研及立项程序、编制项目投资预算方案、项目勘察设计及勘察设计队伍履职、项目招投标文件编制及招投标现场、工程施工管理及“五大员”履职情况、项目业主及工程监理履职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及工程变量等八个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项目监督小组成员拥有相应的监督检查权,从组织形式上保障了其监督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 (绵阳日报 陈健 黄盈莹 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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