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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本级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全部公开

作者:托亚 发布于:2014-04-03 08:27:16 来源:新疆日报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截至4月1日19时,2014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公开,全区132个本级预算单位中除涉密单位以外,其余128个部门单位全部在自治区政府网站或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对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进行了公示。

  据了解, 三公”经费公开是为了增强政府预算透明度,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2012年起,自治区本级开始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今年,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要求,我区对预算公开工作更加重视,要求也更加严格,自治区各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在自治区水利厅公示的经费预算中,记者看到69个预算单位共安排“三公”经费542.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68.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8万元,公务招待费为5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显示为无。同时,水利厅还对人均“三公”经费进行了计算,按照在职人员2985人计算,人均占有“三公”经费1817.65元/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8.71元/年,公务招待费188.94元/年。

  自治区地税系统“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多,达到4478.71万元。作为机构、人员、经费等垂直管理部门,全区地税系统共有140个预算单位,其“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9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项目;公务接待费311.59万元;公务用车费4072.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3072.12万元,车辆购置费1000万元。

  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各部门“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分别下降41.15%、30.05%,其中公务接待费是在去年减少6235万元,即在2012年下降49.8%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的,说明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的力度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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