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柞水整合项目推进批量集采
作者:通讯员 但正刚 发布于:2014-03-24 10:26: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陕西省柞水县财政局日前制定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旨在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该县财政局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含预算内资金和非税收入)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不得通过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该项目年采购总量)、增加采购批次等手段规避集中采购。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柞水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按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采购管理部门按照月初申报、月中审核、月底下达的程序审批采购计划,尽量对项目进行整合,推行批量集中采购。
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通过柞水县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申报审批,集中采购机构要按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任何单位均不得先采购再申报。采购管理部门要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管,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必须在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不履行审批手续私自采购,该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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