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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明确规定机关差旅费标准 严查扩大开支范围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3-20 10:00:4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合肥3月19日消息(记者梁明星)近日,《合肥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标准做出明确规定。一旦发现机关单位出现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将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行[微博]政处分。

  从今年3月1日开始,合肥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机关),都参照新出台的《办法》来对差旅费进行管理。

  根据《办法》规定,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如果出差人员单位派出公车,则不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住宿方面,不同的职务级别有不同的标准,省级干部住宿标准为每天800元;厅级干部在450元到500元之间,具体则根据出差地的不同而略有差别;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在310元到350元之间; 伙食补助方面,除出差到西藏和新疆地区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以外,出差到其他地区的各级工作人员,补助标准均为每人每天100元。

  另外,《办法》规定,一旦发现机关单位出现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等现象,将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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