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细则检查代理机构
作者:张梦雅 发布于:2014-03-19 11:02: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湖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细则及扣分标准,着手开始本年度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代理机构及人员管理、政策法规执行、代理绩效、质疑答复四个方面。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检查内容除是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代理业务所需的开评标场所,是否有电子监控等设备设施、能否正常使用等基本要素外,该处将重点检查内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管理。另外,自有营业场所、开评标场所的,必须提供产权证原件。
扣分标准则依据情节的不同程度进行,总分为100分,包括自查扣分和检查扣分两项。例如检查扣分,从业人员不符合规定的将会一次扣除1分。
在政策执行上,湖南省财政厅将政府采购程序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是否依法公告采购信息并符合相关规定;信息公告形式,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是否合法……1项不符扣0.5分,有2项(含)-5项扣1分,5项以上(含)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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