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着力强化代理机构监管
作者:万珍 发布于:2014-03-10 09:50: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社会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一方,其行为的规范性直接影响着政府采购市场。2013年,在对社会代理机构监管方面,江西省财政厅完成了两个"第一次",即第一次展开全省范围内社会代理机构考核,第一次组织全省代理机构人员进行培训。
早在2011年7月,江西省财政厅就印发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然而从2013年才开始对代理机构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2013年3月,江西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西省201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方案》,分自查、书面核查、现场核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对全省100家一级代理机构和6家甲级代理机构进行了考核,探索建立代理机构退出机制,肃清政府采购市场。
与此同时,为提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江西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及考核暂行办法》,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取得江西省政府采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事采购文件编制、组织采购活动。2013年全年,江西省财政厅共组织了5期培训班,累计培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500余人,合格人数达到了5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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