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议6类小产权房拆除
北京建议:6类小产权房依法拆除 符合政策且“已建未售”的可补手续或转公租房 处理原则――
已售小产权 占不着便宜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 李洪鹏 易朵) 北京市国土局和住建委向国土部和住建部报送小产权房查处情况,昨天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北京建议,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理,6种情形的小产权房要依法拆除。对“已建未售”的部分符合相关政策条件且质量合格的,建议可补办审批手续或纳入政府公租房等政策房。对“已建已售”的小产权房,建议处理时先行研究政策及操作方法。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这仅是北京作为全国清理整治“小产权房”的试点城市向国家两部委提出的建议,具体政策还需等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再出细则。对于处理已售小产权房的基本原则是:“绝不让违法者、钻空子者占便宜”。
北京建议 部分小产权 可补手续
北京建议,对“已建未售”的小产权小区或房屋,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应“既处理人,又处理事”。其中进行没收处罚的,由政府组织具体落实程序,不得“明没收,暗返还”。对房屋进行质量与安全检测,对质量合格并符合政策的,可补办用地等审批手续或纳入公租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围。
对“已建已售”的小产权小区或房屋进行处理,需先行研究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
建议依法拆除6类小产权房
经检测鉴定,房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北京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又不能采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
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的
占用土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
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道、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的
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
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
专家分析 政策落地还需预估风险
上午,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如果这一操作办法实行,意味着对不同类型小产权房要有相应的治理办法,不同类型的问题要有明确的对策、可操作办法才能推动。而且要在小产权房“零增长”的前提下,否则会出现更多后续问题,需要政府调研后拟定执行标准,而这也是难点所在。
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认为,新操作办法中提到对人对物的“双处理”,物可以拆除、没收等,但对人的处理没有明确度量。而对人没有处理界定,对物的处理也难以执行。政策落地还需预估风险,有政策储备。
文/记者 易朵
北京小产权房政策出台流程
1
作为全国清理整治“小产权房”的试点城市向国家部委提出建议(目前正处于第一阶段)
2
国家部委根据各试点城市情况,统筹制定全国政策
3
北京根据国家政策制定自己的措施
4
落地
执行
注: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政策出台需要一个过程,目前仅为建议阶段,政策最终“面目”尚无定论
上午追访 严打交易过户 斩断利益链条
今天上午,法晚记者从市国土局了解到,其向两部报送的“小产权房”分类处理意见仅是初步研究建议,具体处理措施有待全国政策成熟、颁布明确办法后具体制定,报经批准后执行。
2012年6月至今,按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本市深入开展了清理整治小产权房工作。按今年2月14日市政府召开的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要求,今年全市将进一步加大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力度:
一是严控新增小产权房,坚决对在建、在售的新增小产权房实行“零容忍”;二是要严打交易过户,切实斩断小产权房建设和销售的利益链条,绝不能让违法者得到好处;三是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在吃透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依法研究解决办法。
“违法占不着便宜”是原则
在这次会议中,市政府有关人士曾提出,对违建要分清情况、做好计划、分期分批处理。领导干部党员不许参与违法建设,也不许参与购买小产权房,因为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有发生依法依纪处理。
对于社会上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舆论,该人士表示,市委市政府会认真研究历史形成问题,但有一点可明确:绝对不能让违法者、钻空子者占便宜,这是一个基本原则。
最新进展 已曝光85个小产权项目
2012年5月起:北京开始调查摸底,对以“汽车营地”、“生态农庄”、“私家菜园”等名义违法建设、销售的变相小产权房,2008年以后新建、续建、销售的小产权房,2008年以前已建、已售的小产权房项目进行汇总,底数已初步摸清。相关部门多次表示,将结合清理整治工作实际分类处理
2013年11月:强拆了昌平区崔村镇、南口镇2处小产权房,11月底以来北京总计拆除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的小产权房
2013年12月:强拆了昌平区沙河镇的“温馨公寓”、“泰安公寓”项目,以及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的“赏石苑”项目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清理认定2008年1月1日以来新建小产权房项目85个,涉及土地面积5000亩,总建筑面积约381万平方米,相当于534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
截至目前:市国土局已曝光85个小产权房项目,及23个变相销售小产权房的项目。这些项目已全部进入检查、整改和处罚等环节文/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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