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实行差别化管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2-14 13:46:2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2月13日电(记者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支持刚性购房需求,重庆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实行差别化管理,将根据所购房屋面积确定首付比例。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今后,重庆将根据购房者所购房屋面积大小来确定首付比例,而不是以往“一刀切”的30%。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共分三个梯次:一是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而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则不可以低于40%。首付比例在最高限贷额度内。
同时,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的最高限额,比如个人最高限额维持40万元不变,但夫妻双方参贷后,单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也即最高限额60万元,而去年是80万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