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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连续十年零投诉

作者:张梦雅 发布于:2014-01-13 09:08: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截至2013年年底,河北省邢台市近十年采购规模累计达120多亿元,年均增长30.62%,节约财政资金近12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该市政府采购工作还连续十年保持"零投诉",真正实现了质量和效益的双提升。

  采购范围涵盖165个条目

  邢台市财政局将制度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邢台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邢台市公共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邢台市协议供货管理办法》,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推动政府采购扩面增量。

  据邢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邢台市采购办")主任刘继涛介绍,该市政府采购范围已拓展到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165个条目,2011年和20l2年采购规模分别达到25.5亿元和31.2亿元,同比增长30.77%和22.35%。

  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九成

  中小微企业被誉为"最活跃的经济细胞",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l2年,邢台市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达28.3亿元,约占全年采购规模的90%,同比增长25.8%。

  该市政府采购的具体扶持措施包括:针对中小微企业参与的项目,财政部门在资金安排、计划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在评标环节,明确规定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时,评审办法和标准应体现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参加的招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和中标服务费;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培训,帮助这些企业掌握投标技巧,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

  未按时办结须倒查问责

  在强化服务方面,邢台市采购办遵循"服务发展大局、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管理是手段、服务是根本"的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虚心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邢台市采购办要求审批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倒查问责,视情况分别给予告诫、警告、暂停代理资格等处理。同时,结合市财政局开展的整作风提效能等活动,主动深入供应商、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广泛征求日常管理、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

  队伍建设和培训也是工作重点。刘继涛表示,邢台市采购办除了抓好对全市监管部门从业人员、评审专家、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等的法律法规培训外,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结合实际问题开展部门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全市政府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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