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2014年严禁超需求采购产品和服务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01-13 08:53: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预算编制执行工作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是从预算源头抓起。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2014年该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北京市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将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超标准采购。同时,还要适应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扩大服务类项目采购范围,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
  
  部门联动编全编细预算
  
  关于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北京市采购处要求各采购单位从严从紧,并加强单位内部财务、采购、资产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关部门积极联动,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严禁采购明显超出办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和服务。
  
  在编好政府采购预算的同时,还要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北京市采购处工作人员表示,编报预算是实施政府采购的前提。采购单位要编全、编细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及采购进口产品,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财政部门将不予审批采购计划。
  
  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实施采购阶段,《通知》要求,采购单位要选取业绩优良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业务。
  
  该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目前在北京市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有150多家,北京市采购处每年都会对这些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在"财政综合办公平台",供预算单位选择。"大多数社会代理机构业务代理工作比较规范,每年都能通过考核,有能力承接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促进了我市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健康发展。"该负责人说。
  
  《通知》还要求,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单位要如实公布政府采购信息。例如,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以及分项或分包的控制金额、采购标准、采购需求、采购结果等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情况如何,也是我们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该负责人补充说。
  
  通过预算管理落实政策功能
  
  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使用正版软件等,北京市采购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政策功能都需要在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我市中小微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一般占到采购总规模的90%以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据介绍,为了均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北京市还建立健全了绩效评价制度。根据《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已被纳入政府行政问责专项考评体系,将对政府采购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客观评价,如果存在未按要求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没有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经投诉处理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都将被扣分处理。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