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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失独家庭再生育可报销相关费用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2-27 09:26:52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微博]北京12月26日电 今天,国家卫计委网站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通知》要求,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通知》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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