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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集采年会:定标准管需求 做好批量集采

作者:本报评论员 发布于:2013-12-25 09:52: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共话业界热点,探讨解决之道。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日前在京成功召开。作为全国政府集中采购领域的年度盛会,每年的主题都紧扣业界热点,今年的主题"需求标准化 采购批量化"同样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并引发热议。

  中央单位经过三年台式机和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实践,有效遏制了协议供货价格虚高这一长期被社会舆论诟病的老大难问题。今年8月,财政部出台了《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09号),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昆在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明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本级财政推开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这一切都表明,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批量集中采购的号角已经吹响。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要想较好地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就应从最核心问题--需求管理入手。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关注重点集中在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上,对采购需求的重视和研究不够。事实上,"该不该买"这一问题折射出的采购需求才是政府采购的首要关注点。批量集中采购因其具有规模优势且公开透明,被公认为最能体现政府采购的本质,实施集中采购如果不从"需求管理"入手,必定是南辕北辙。

  科学的需求管理至少要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准确说明需求,即到底要买什么?二是进行专业论证,即该不该买?三是对需求进行整合和规划,避免重复和过剩采购。四是归集同类需求,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实现效益最大化。

  强化需求管理,势必会对相关各方提出更高要求。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要重塑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市场规则,从"活动管理"转向"需求管理",加强需求管理研究,并通过制度调整将评审专家的作用由评审环节前移至采购需求制定环节,使政策功能和社会目标在需求中得到明确规定;对于采购单位来说,要通过法律制度规定强化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前或过程中提供、获得合理明确需求的责任,让每一次采购申请都经得起检验和监督,绝不能随意申报采购预算,甚至为了花钱而采购;对于采购代理机构来说,流程设计要符合"先提供或获得明确需求,后竞争报价"的原则,将重程序的合规性采购转变为重需求的专业化采购;对于供应商来说,要把工夫下在研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变化和特点上,有针对性进行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

  做好需求管理,离不开标准化建设。如果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则很难判定采购是适度还是超标。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调研,尽快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需求标准。这项工作十分繁重和复杂,既需要统一规范的顶层设计,又需要各地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实践大胆探索,积累大量可资借鉴的基础数据。

  定出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管住管好采购需求,做到这两点,我们相信,批量集中采购这艘大船一定能在我国政府采购的海洋上乘风破浪,载欢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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