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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打造供应商诚信体系

作者:通讯员 肖鸿彬 发布于:2013-12-12 16:22: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河北省承德市政府采购部门组织的开标活动现场

河北省承德市政府采购部门组织的开标活动现场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活动中主要当事人之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供应商行为的规范化,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健康推进息息相关。然而,个别供应商为获得中标资格,采取弄虚作假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采购部门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规范供应商行为标准,打造供应商诚信体系。

  河北省承德市政府采购部门(以下简称"采购部门")以严谨的采购流程,公正的评审程序,优良的供货情况,赢得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一致好评,已连续五年无有效投诉事件发生。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采购部门发现,因供应商不诚信导致的问题越来越多,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投标文件制作不细,不按所投产品参数制作,照搬照抄招标文件要求;二是投标资料前后颠倒,漏洞百出;三是重要资料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四是不严格执行合同期限,误工、延时情况时有发生;五是擅自变更中标产品。

  这些问题的产生严重影响了评标工作和合同的执行,为此采购部门针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采取一套有效措施,来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

  列出17种不诚信行为

  自2010年起,承德政府采购部门就开始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采用供应商登记表报送制度,即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交"承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表",采购部门对其进行汇总、登记、分类,以便查询,截至目前已入库供应商300余家。为完善供应商资料,加强供应商管理,采购部门从今年开始对已注册供应商和申请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增加了审核项,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要求,审核入库供应商的企业信誉情况、财务情况、依法纳税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以防止"三无"企业、"问题"企业混入政府采购市场。

  与此同时,为完善招投标程序,提高供应商的自律能力,采购部门实施法人委托书和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备案制度。制度规定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的法人委托书, 需准确填写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并由法人签署,同时附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此举大大减少了代领、冒领招标文件和代交投标文件情况的发生。在制定的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中规定了17种不诚信行为的主要表现以及受到的相应处罚,要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签署并提交。另外,为提升供应商诚信意识,采购部门将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纳入投标文件,以督促供应商诚实守信。

  细化处罚规定 建立档案登记

  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购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围标串标情形进行细化,并制定"承德市政府采购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及围标串标的处罚规定"。规定标明了提供虚假资料的范围、内容和认定方式以及4种处罚方式,明确了围标串标的8种表现形式及相应处罚方式,并告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所有供应商。

  此外,针对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不细、甚至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行为,采购部门细化招标文件的制作规定,明确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投标产品型号提供技术参数,不能简单填写"符合"或"满足"。否则,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予以废标处理。同时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填写投标供应商诚信评价表,如实记录每个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情况,对违规供应商记入"违规供应商档案登记记录"。

  制定评价制度 加强诚信建设

  针对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采购部门制定中标供应商履约评价制度。

  首先,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计划表,同时确定开标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间、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完成时间,据此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其次,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审核程序,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严格审核中标人提供的资料,包括合同内容、付款方式、完成时间、验收报告,重点审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合同和验收报告中的供货清单的一致性。

  最后,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要在验收报告中对供应商的供货、产品质量、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报采购部门备案,对有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一律记入违规供应商档案,并视情节及时给予处理。

  若提高供应商的道德水准,诚信意识,就需要正确的引导和制度的规定。供应商日常行为的管理,是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评价体系的基础,也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重要保证。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规范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提升供应商自身素质。

  二是选择真正信誉好、讲诚信的供应商为政府采购服务。

  对投标供应商日常投标行为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投标人的经营状况、投标状况和履约状况,并以此为基础,采购部门逐步建立起信誉等级评价机制。

  目前采购部门正在拟定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誉等级评定标准,并将供应商日常行为记录进行量化,确定分值标准,加入评标办法中,真正实现奖优罚劣的供应商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承德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诚信水平。

  通过采购部门完善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承德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诚信水平逐步提升,评审过程中的有效投标率明显提高,因投标文件不合格导致无效投标减少了四成多,逐步建立起了诚实守信的供应商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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