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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扩大代理机构备案范围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2-12 16:20: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管理方面,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要求,凡取得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甲级、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且办公场所和专业人员数量能够满足要求的代理机构,都可报名备案,进一步拓宽竞争渠道,使更多优秀的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市场。

  针对政府采购代理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分支机构不易管理等情况,泰安市与上级和兄弟地市加强沟通协调,充分掌握山东省内绝大部分代理机构的基础信息,为备案资料真实性核查提供了基本依据,确保备案工作有序开展。(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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