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一年节资79万元
作者:谷鹏 发布于:2013-12-11 10:54:1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3年临沂检验检疫局组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17万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338万元,节约资金79万元,节支率达18.94%,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临沂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为目标,树立“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积极打造国检采购阳光形象。
一、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
从办公用品、食品、劳保用品、试剂药品等货物到公务用车、办公自动设备、电器设备及一般专用设备的采购及基建维修、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类项目已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2013年先后组织各类政府采购29次,采购预算金额4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85%;节支率18.94%,同比增加9.6%。
二、 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和监督机制得到完善
近年来,临沂检验检疫局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情况,先后对《临沂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作业指导书》进行了16次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实现采购工作“管采分离”,促进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在采购过程中,合理划分内部职能,实现了采购、验收、结算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机制,保障政府采购工作高效有序。同时所有采购项目都邀请纪检部门、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及有关方面的代表参与,进行现场监督,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
三、公开招标采购占主导地位
2013年临沂局公开招标项目金额为346万元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82.97%。今年以来随着《临沂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作业指导书》的不断完善和细化,省局相关政府采购制度的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局进一步严格了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各采购实施部门逐渐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制度要求,减少了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行为。
四、信息公开透明,实现政府采购零投诉
临沂检验检疫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坚持做到 “六公开”,即:公开采购政策、公开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结果、公开采购纪律、公开服务承诺;坚持所有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和定标、谈判成交都以公开方式进行,保证了采购活动公开透明,杜绝了“暗箱操作”,2013年共先后组织29次政府采购活动,无一例政府采购投标商投诉情况发生。(谷鹏)
临沂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为目标,树立“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积极打造国检采购阳光形象。
一、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
从办公用品、食品、劳保用品、试剂药品等货物到公务用车、办公自动设备、电器设备及一般专用设备的采购及基建维修、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类项目已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2013年先后组织各类政府采购29次,采购预算金额4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85%;节支率18.94%,同比增加9.6%。
二、 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和监督机制得到完善
近年来,临沂检验检疫局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情况,先后对《临沂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作业指导书》进行了16次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实现采购工作“管采分离”,促进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在采购过程中,合理划分内部职能,实现了采购、验收、结算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机制,保障政府采购工作高效有序。同时所有采购项目都邀请纪检部门、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及有关方面的代表参与,进行现场监督,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
三、公开招标采购占主导地位
2013年临沂局公开招标项目金额为346万元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82.97%。今年以来随着《临沂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作业指导书》的不断完善和细化,省局相关政府采购制度的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局进一步严格了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各采购实施部门逐渐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制度要求,减少了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行为。
四、信息公开透明,实现政府采购零投诉
临沂检验检疫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坚持做到 “六公开”,即:公开采购政策、公开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结果、公开采购纪律、公开服务承诺;坚持所有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和定标、谈判成交都以公开方式进行,保证了采购活动公开透明,杜绝了“暗箱操作”,2013年共先后组织29次政府采购活动,无一例政府采购投标商投诉情况发生。(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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