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归集需求统一采购 批量集采稳步推广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3-12-11 09:1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特刊

  "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在本级财政推开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在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昆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今年8月,财政部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列入《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应当逐步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同时,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已经扩大到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纸、空调机、碎纸机等品目。

  实践中,中央和地方是如何推动批量集中采购改革的呢?

  国采中心优化操作提效率

  今年是中央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第三年。在这个过程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边探索边实践,使这项工作得到快速发展。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统计,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前11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总规模达到2.7177亿元,台式计算机中标产品价格较市场价格的优惠幅度在10%左右,较协议供货价格的优惠幅度在15%左右;打印机中标产品价格较市场价格的优惠幅度在10%左右,较协议供货价格的优惠幅度在8%左右。

  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前11期批量集中采购平均节支率超过15%、采购周期从36日缩短至20日左右,实现了集中采购追求的物有所值、保质高效目标。为了提高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确保采购效果,国采中心通过对采购过程中各个操作节点进行分析,形成了流转顺畅、运转协调的批量集中采购组织实施形式。

  据介绍,在文件流转方面,国采中心提前编制招标文件,收到确定的采购需求后完善招标文件并第一时间报送,负责人签批后同步发布,评审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发布中标公告。根据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产品同质性较强的特点,国采中心在评分细则设置上强化了服务权重,适当减少技术分权重,以引导企业加强有效竞争。

  在实施批量集中采购过程中,国采中心还定期对主流品牌在售机型进行市场摸底,今年多次组织召开厂商论证会,在此基础上将不同配置组合分包,并根据每期分包的采购效果进行动态调整。

  国税系统完善流程满足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税采购中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直面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积极调研、认真总结,使得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在组织完成第一次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后,国税采购中心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进行总结研究,梳理和完善采购操作流程的各环节工作及采购方案。

  据介绍,2011年11月,国税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了国税系统第一次批量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当时有一些单位对采购结果不是很满意。为了查明原因、找到对策,国税采购中心进行了深入调研,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完善办法,推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力争让各单位满意。

  通过座谈和调研,国税采购中心在认真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后,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各单位上报采购需求的审核和沟通,并增加特殊配置需求表,作为网上申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配置数据的补充说明资料;二是进一步优化招标文件,将供应商供货时间列入评分因素,并增加供货服务能力、质量方面的评审分值;三是就批量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在财政部设置的配置参考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台式机、打印机的税务配置参数标准,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以加强对各单位的工作指导。

  "在综合衡量采购工作量和采购需求周期等因素后,我们决定一个季度招标一次。这样做不仅可以让采购人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也可以保证我们有充足的时间了解采购需求,精心组织批量集中采购。"国税采购中心主任赵兴玉介绍。

  江苏计算机品目全覆盖

  中央单位逐步增加品目,地方的江苏、广西、福建等地开始试点。其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与中央单位相比有八大不同:采购品目的范围不一样、对于采购人的推行范围不一样、采购频次不一样、配置标准不如中央单位多、申报计划和资金结算不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对协议供货的处理方式不同以及对特殊需求的处理不同。

  据了解,江苏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实现了对计算机品目的全覆盖,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含具有打印功能的一体机)三个品目纳入了试点;实施范围仅限于在南京的省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的试点品目;从采购频次来说,江苏省规定的采购周期原则上是计算机每两个月采购一次、打印机每季度采购一次;在配置标准方面,江苏省目前确定台式计算机有3种、打印机有5种配置标准。

  在签订合同的主体方面,江苏省批量集中采购招标结束后,由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代表采购人统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每个采购人的具体联系信息、采购数量和对应配置标准,也由该中心统一提供给中标供应商。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在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后,对应品目立即全部停止协议供货,一律执行批量集中采购。

  业界专家表示,批量集中采购归集采购需求、统一组织采购的做法,抓住了政府采购的核心,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集中,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