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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庄河厉行节约管理车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2-09 09:43: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降低机关车辆运行成本,辽宁省庄河市财政局近日出台《庄河市财政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重点对车辆用途、车辆用油及维修等方面进行限制与约束,力促勤俭节约。

  该办法规定,未经批准非工作日及八小时之外,严禁动用机关公车,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严禁将公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用油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庄河行政范围内原则上不准使用现金加油,因公务出差在外地加油产生的费用,应在返回单位两日内持发票核报,并说明情况;车辆保养、维修、更换和添置配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驾驶人员不得自行决定;同时,车辆保险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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