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政采商业健康保险
作者:通讯员 刘冬云 发布于:2013-12-09 09:41: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湖北省荆门市有关部门委托操作机构,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为全市220多万城乡参保人员选定大病医疗保险承保商业保险机构。惠及该市城乡居民的大病医保惠民政策将在当地得到初步落实,为该市所有城乡参保对象生命保障再添一道保护墙。
荆门市此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全市所有区县,新农合参保人数170余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50余万人,人均保额分别按22元和20元的中标金额计算,起付执行时间均为今年1月1日,目前已发生的大病合规医疗费用仍按承保商业保险机构本次投标承诺标准予以赔付。
荆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从今年3月份启动,按照《荆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由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参保人员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8000元起付标准的,分段按照50%~70%由承保商业保险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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