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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10万元以上项目一律发信息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2-06 09:54: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湖南省怀化市财政局通过积极推进采购公开、严格执行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完善采购监管机制等措施,努力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市财政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在办公显要位置公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图》,并在怀化市政府采购网上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上传重要通知。严格按规定对10万元(含)以上采购项目一律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信息公告。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在公开招标完成后,中标供应商的报价清单及优惠比率一律挂网公布。

  该市财政局还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由各业务科室审核归口预算管理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则配合预算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在执行过程中,有政府采购预算的,按规定办理采购项目申报审批;无预算的,一律不予办理采购项目申报审批。对单位年初应编未编预算的采购项目,必须办好手续后再予以审批。及时登记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台帐,以便随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在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方面,财政相关职能科室紧密配合,确保每笔采购数据准确无误。该市财政局将包括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名单、联系地址、优惠幅度、采购程序、监督电话等信息的文件印发到各单位(市县二级可共享),并在怀化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纳入协议供货范围的品目,金额10万元以下的,采购单位可在协议供货供应商中"货比三家"进行采购。3000元以上的采购活动,由纪检、财务、使用科室组成三人小组,以供应商承诺的优惠幅度为最高限价询价,同时记录询价过程,进行专项检查。

  在完善采购监管机制方面,该市财政局合理设置岗位,建立内控监督机制,并对各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形成考核长效机制。建立财政、监察、审计"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等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对规模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配合市监察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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