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四剑”齐亮抓监管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2-06 09:52: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抓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方面,浙江省平湖市财政局借鉴"亮剑"精神,亮出"四剑"让相关各方充分沐浴政府采购阳光。
一是亮采购环境"重剑",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今年以来,该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平湖市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平湖市分散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加强与报社、电视台合作,扩大政府采购社会影响,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使得采购活动更加透明。同时,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辅导,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知识竞赛和资料编发、信息报送等形式,今年前三季度共发放《平湖市政府采购实务》等宣传资料1000余册。
二是亮采购绩效"利剑",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该市财政局建立了一套覆盖全市各级政府采购当事人、监管部门、各类采购项目和整个采购过程的业务管理系统,多项业务通过网上办理,充分利用QQ群、微信、短信等拓展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发挥信息发布、沟通等功能。另外,强化采购预算价格审核,推行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控制高价采购;优化工作流程,实施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动态通报、提醒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积极探索电子辅助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办法,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
三是亮采购服务"花剑",满足不同采购需求。该市财政局努力探索"制度与科技并重"的政府采购管理之路,在嘉兴市率先实行网上"在线询价"交易,截至9月底共完成70批次网上在线询价采购,平均节支率为14.49%。
四是亮采购监管"佩剑",构筑政府采购廉洁网。该市财政局建立健全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审计、监察等部门为主的部门协作制度,建立一支守法纪、讲诚信、精业务、高素质的政府采购队伍。此外,建立阳光采购监督员制度,聘请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办法,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平湖)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