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项目须政采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2-04 09:16: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云南省,政府需要会务服务、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会救助等,今后都将以购买服务形式转由社会组织承担。近日,云南省政府公布《云南省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县级以上政府按照财权与事权配比原则,将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据悉,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主体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经费由财政承担的各类机关、群体性社团组织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目录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向社会公布,情况有变化的,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在部门预算中编制年度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时,需要购买服务的单位可以先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和当年财力情况审核安排项目预算。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项目需要实施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委托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
据了解,政府可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服务有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服务事项。前者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公共就业等领域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社工服务、社会福利、慈善救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宣传培训等领域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社会审计与资产评估、检验、检疫、检测等技术服务事项等。(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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