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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纪委重申:公务通信不得挟带贺卡

作者:尹安学 发布于:2013-11-13 15:58:48 来源:羊城晚报

  省纪委发出通知重申中央纪委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规定

  羊城晚报讯 记者尹安学、通讯员粤纪宣报道:广东省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反对形式主义、纠正奢靡之风的工作,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转变作风言必信、行必果的强烈信号。
  
  省纪委强调,全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纪委的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约,严格控制寄送范围。
  
  省纪委提出,要在执行中央纪委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一律不得通过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一律不得在文件交换和公务通信中挟带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在新闻媒体上发布迎春贺年类的政务广告。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审计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编辑: 邬嘉宏(原标题:省纪委发出通知重申规定 公务通信不得挟带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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