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定点单位连续两次排名末位将受罚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1-13 09:55: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是节约财政性资金的有效途径,株洲县财政部门逐步完善机制建设,提请该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联合县监察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对年度内协议供货品牌供应商和定点服务名单予以公布,将公务用车维修及保险等服务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同时,制定并印发《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量化考核计分表》,及时对《株洲市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予以转发,并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
株洲县财政部门还对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和定点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管理,要求其积极做好售中、售后服务工作,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计分考核。另外,组织开展了2011至2012年度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量化考核,并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对突破最高限价或提供劣质商品和服务的,取消其当年定点资格;对在考核中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单位,采取提出警告、限期改正、暂停定点服务、终止定点资格等办法进行处罚。
在强化规范操作方面,株洲县财政部门要求各采购单位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实施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的,财政对口业务管理股室不办理资金申请计划,财政国库管理部门不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并要求单位财务不得予以报账。
据统计,今年1月-10月,株洲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26批次,实现采购规模4869.32万元,节约资金696.31万元,平均节支率为14.3%。(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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