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出台办法强化会议管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1-13 09:49: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陕西省旬阳县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旬阳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对会议费实行"会前审批、预算审核、分类管理、定额控制、规范核销"管理,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陕西省关于改进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控制会议规模,精简会议数量,切实改进会风,节约会议费开支。
《办法》提出,全县综合性会议实行分类管理,严格会前审批,会前由会议主办单位据实填报《旬阳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呈批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目标责任考核归口分别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审批后方能召开。
《办法》规定,会议室选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参会人数分别使用单位会议室、县委会议厅或政府视频会议室、政府二楼会议厅和县文化活动中心会议厅,特殊情况下会议室有冲突的,方可租用酒店会议室。会议实行定点接待制度,定点接待会议的场所要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确定。
《办法》明确,严格会议费审核,实行一会一审,定额控制,按会议类别补助。同时规定,家在县城的各镇参会人员和县直单位参会人员及会议工作人员,一律不安排食宿。
《办法》要求,各单位核销会议费时应附定点会议场所和会议主办人签字确认后的"会议费结算明细单"、旬阳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呈批表、会议通知、报到花名册、正式发票一起作为会议费报销的依据;无"会议费结算明细单"视同未在会议定点场所开会,财务部门原则上不予报销。
《办法》规定,各单位不准以开会之名赠送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等);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便餐不上酒水、鼓励安排自助餐;会场内外不摆放花草,不悬挂条幅,不铺设地毯,不制作背景板,不准组织游山玩水和娱乐活动;住宿酒店房间内,不放置水果、糖果、饮料、香烟,不使用一次性洗簌用品等;会场一般使用单位会议室,除统一发放的会议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资料、文具、纪念品等;除必须召开的现场会外,县直部门不得在各镇组织召开会议。
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核报会议费,严禁将招待费等支出混入会议费核销,如果出现虚报会议费等违规行为,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议费管理和监督,适时对会议费支出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同时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强化对单位会议费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全方位监督。(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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