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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年“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1-11 09:26: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当前及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财政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改善管理服务,加强当前及明年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实事求是地组织收入,做到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宁可压缩支出也决不能收"过头税"。要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坚决做到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做到2013年年底一律不追加办公性行政经费。

  《通知》提出,编制2014年预算时要确保省直部门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力求今后5年内全省党政机关不得新建、扩建、迁建、合建、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此类项目一律停建。

  《通知》提出,要扎实开展预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有效性。2014年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所有市州和县市区推进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工作,加强大额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估,逐步建立与转移支付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确保2014年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研究制定购买目录、认定承接主体资质、建立购买机制、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等工作,加快形成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

  (湘报)
 
          原标题:湖南出新规强化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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