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围绕"四着力"创新工作思路
作者:通讯员 刘丽芳 发布于:2013-11-08 10:41: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图为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场所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集中采购机构是承担政府采购制度发展重任的重要力量。在集中采购队伍中,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下称"和平采购中心")是一个特点鲜明的团队。
和平采购中心从领导班子到全体成员,持续努力,上下同心,在全力做好该区区直单位的采购服务的同时,围绕"四着力",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力,使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着力制度建设 实行项目催办
在工作中,和平采购中心始终把促进政府采购规范运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作为重要抓手,在单位内部的制度创新、加强监管上下功夫、寻突破、求实效。
该中心一方面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运行机制,另一方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和平区实际、可操作性强的集中采购操作制度和办法。该中心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当地集中采购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制定采购项目催办制度,着力提高集中采购效率。该中心还下大力气,对目前使用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模板中不能满足政府采购工作的条款进行筛查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更加规范,同时也凸显了较强的区域特色和创新特征。
着力服务大局 发挥政策功能
和平采购中心在做好日常集中采购工作的同时,不忘服务大局,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和的发展需要开展工作,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该中心首先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规定,结合相关目录,强化政府采购对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绿色采购范围和力度。该中心还主动适应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变化,积极开展城市建设、教育、医疗、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等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使集中采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相关工作受到了各界的肯定和认可。
着力规范行为 加强标准化建设
作为政府采购主要的操作力量,集中采购机构在推进政府采购操作规范化方面责无旁贷。近年来,和平采购中心在规范化建设方面下了大力气,取得了好成效。
一方面,和平采购中心加大了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力度。通过制定涉及面广、操作性强的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该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标书编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对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该中心大力推行批量化采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此外,和平采购中心通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进行精心缜密的安排和规范严格的监管,确保在每个环节不出现问题。通过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措施,更好地规范集中采购行为,在此基础上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着力激发正能量 形成良好氛围
和平采购中心在单位建设中,注重激发正能量形成良好氛围,着力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该中心紧紧围绕"夯实基础、提升素质、理顺关系、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抓好自身的发展和建设。
为此,该中心首先加强学习,努力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都平衡推进,力求将学习成效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该中心还创新机制,在工作中明确责任,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履行职责,优质高效做好本职工作。
在对外工作关系中,该中心注意强化服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具备宗旨意识、全局观念,在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中,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展示政府采购队伍的良好形象。
原标题:抓好标准规范 推进批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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