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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溪:明年不安排出国经费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1-08 10:38: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北省竹溪县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201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对"三公经费"实行"三个一律"管理。

    对于公务出国(境)经费,各级部门一律不得安排,严禁巧立名目擅自利用财政资金开展各种出国(境)考察旅游活动;对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司机安全奖励、其他费用等,一律实行差别定额标准,超支不补;对于公务接待费,一律实行定点、定额、定标准、定程序,具体核定标准为公务员管理(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50人以下(含)人年均不突破1000元,50人以上人年均不突破800元。(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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