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政府买服务 文化惠民生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1-08 10:29: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东省青州市创新实施"政府买服务、文化惠民生"工程,把优秀的文艺节目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送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并逐年加大投入,不断扩大"文化惠民"受众面。
根据规定,青州市财政局对"十大民间文艺团体"一次性拨付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用于购买演出用的服装、道具等。为了以政府买服务的形式购买"十大民间文艺团体"演出,2011年青州市财政局列支专项文化资金160万元,用于"千场大戏送农村(社区)"活动,2012年增加至270万元,2013年增加至600万元。
青州市财政局还联合市文化局制定了《2013年度公益性文艺演出补助办法》,设立补助专项资金,根据各团体演出实际情况,分级核定演出补助标准。如果每场演出演职人员31人以上,城区补助2600元/场、农村补助3700元/场;每场演出演职人员26~30人,城区补助2200元/场、农村补助3100元/场;每场演出演职人员21~25人,城区补助1800元/场、农村补助2500元/场;每场演出演职人员15~20人,城区补助1500元/场、农村补助2000元/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演出人员报酬、交通费、舞台道具的运输安装及场地租赁等费用。
(青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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