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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增加50%

作者:范琼燕 发布于:2013-10-31 09:14:34 来源:亚心网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范琼燕)乌鲁木齐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提高50%,这得益于今年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都已顺利办理完毕。
  
  昨日(10月30日),乌鲁木齐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听取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情况的两个报告。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人代会确定的9项议案和151件建议政府都已办理完毕。
  
  乌鲁木齐市政府秘书长李新华在介绍《关于加快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程的议案》等3件合并1项议案办理情况时说,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居家养老工作列为民生实事内容,今年11月底前,乌鲁木齐市社会福利中心将主体完工,天山区社会福得中心、头屯河区老年养护院、乌鲁木齐县社会福利中心等福利服务设施项目也正在抓紧建设中。
  
  市、区两级财政按1:1配比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也已提高,由对无偿服务的对象,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对低偿服务的对象,每户每月补贴100元,已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和150元。同时计划11月底将出台《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奖惩等机制。
  
  据悉,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其中,无偿服务对象为:低保户65岁以上的无子女、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重点优抚孤老;低偿服务对象为:家庭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65岁以上独居生活、自理困难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70岁以上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困难百岁老人;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可由其本人或委托其亲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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