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新一轮协议供货推新举措
资料图片: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入围品牌中标企业座谈会现场
协议供货管理问题既是业界热点,也是难点,各地都在想办法加以解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新一轮协议供货采购中就推出了新举措:把工作重点放在配置标准审核和价格管控上。
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介绍:"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我们将改进协议供货管理,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简化厂商参与竞争的程序性资格审查,切实为供应商做好服务,以此践行群众路线。"
化繁为简 做好配置标准审核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在2013年度协议供货入围产品基本能够满足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需求的情况下,介于每年入围产品相对固定,采购中心作出了工作重点转移的决定。
根据安排,采购中心将于11月13日-14日对17类办公自动化产品进行审定竞价,11月19日-20日对3大类、19个品牌产品的办公用品及耗材进行审定竞价,通过评审的优先入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14年度协议供货供应商库。
"每年的协议供货采购开标,供应商都会拿着厚厚一摞投标文件前来参与投标。其实很多材料每年都是重复的,有时甚至会因为厂商漏了某一项资质材料而导致投标无效。这不仅加大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对采购中心来说也增加了不必要的重复性工作。"刘恒斌表示。
据了解,以前采购中心协议供货采购流程主要分三步:第一步是公开招标确定入围厂商或唯一代理商,并就价格、服务和优惠率等进行洽谈;第二步是由厂商推荐3家以上经销商,评比业绩、网点、服务等;第三步是与确定的经销商签订合同,并将相关产品纳入自治区协议供货产品库。
本期协议供货采购将在保留原有一些关键步骤的基础上,尽量简化程序性的资格审核环节。入围品牌生产厂商根据各自经销商2013年度的协议供货业绩和售后服务等情况,向采购中心提交协议供货供应商名单,同时将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协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并上报。包括《协议供货产品技术规格表》在内,供应商需要上交的材料一共只有5份,以前利用手推车推送投标文件的情况不会再现。
多措并举 严管协议供货价格
据悉,此次协议供货采购要求入围企业按照采购中心2013年发布的《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品牌型号和最高限价管理办法(试行)》,对所投产品进行重新报价,并根据协议供货履约情况向采购中心推荐2014年度入围经销商。
"对于本期协议供货的审定竞价,我们将与周边省(区、市)相关产品价格、专业机构价格指数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当期价格进行对比,严格管控协议供货产品最高限价。"刘恒斌说。
同时,为了确保协议供货价格公开透明,方便采购人及时掌握,采购中心要求在协议供货期内,入围品牌生产厂家应指定专人在2014年内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以书面形式将入围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变动情况报送采购中心。
"我们将随时对产品库进行更新,未按要求报送的企业,将视为该品牌价格及型号不变。在协议供货执行时,如果该品牌价格及型号与市场情况不匹配,我们会要求相关单位不予采购。"刘恒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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