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海中小学教师须五年进修一次

作者:邹娟 发布于:2013-10-25 11:23:58 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了解到,上海有比较系统的教师进修制度,这在全世界很多国家都较为少见。比如,去年开始,上海新入职的教师就必须完成系统的培训,每位老师培训结束后需要通过专业的考核,才能拿到教师资格证上岗,这种培训有时是全脱产的,由一线教师在教室里实地带教。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上海就有专门的《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里面明确指出:中小学教师享有进修的权利。
  
  每个区县设教师进修学院,本市普通中小学教师每五年必须进修一次。上海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中小学教师进修工作列入本地区的教育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落实必要的措施。
  
  教师通过进修获得的职务培训结业证书,是学校考核教师,晋升、聘用教师职务的依据之一。中小学新教师的进修成绩,是教师转正、定级的依据之一。
  
  对参加职务培训的教师,其进修时间每五年累计应不少于240十学时。其中,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每五年应有540学时的进修时间。
  
  (原标题:上海中小学教师须五年进修一次)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