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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

作者:栾晓娜 发布于:2013-10-25 10:15:58 来源:东方早报
  黄浦、静安、闵行、青浦、崇明已完成摇号排序;长宁、徐汇、普陀、虹口、浦东、宝山10月底或11月上中旬摇号排序;这11区县计划11月底或12月初完成选房。
  
  自今年5月份起,上海2013年批次共有产权保障房分三个轮次在全市各区(县)启动申请供应工作。早报记者昨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本次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政策在单身申请年龄和复核家庭住房面积核查口径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配套进一步完善,本批次申请家庭踊跃,累计受理申请家庭2.94万余户。按照以往签约比例,市房管部门预计本批次签约户达2.5万户。
  
  目前,各区(县)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审核已基本完成,近日全市转入摇号配售签约阶段。其中,黄浦、静安、闵行、青浦和崇明5个区(县)已经完成摇号排序工作;长宁、徐汇、普陀、虹口、浦东和宝山等6个区已确定在10月底或11月上中旬实施摇号排序;上述11个区(县)计划在11月底前或12月初完成选房工作,闸北、杨浦、嘉定等其他区预计在年内完成选房工作。
  
  为更好地满足本批次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家庭的房源需求,市住房保障机构今年共筹集36处,约3万套房源。按照区位相对就近、各价位段兼顾、房型结构匹配的调配原则,安排给各区。
  
  上海房管部门提醒购房家庭:各区(县)在选房之前,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将组织申请家庭到房源现场看房,并会同公积金、商业银行等单位开展购房贷款咨询工作,为申请家庭选房、购房提供便利和服务。各区(县)选房工作结束之后,将进入购房签约阶段。购房家庭应当在选房结束之后的两个月内,与开发企业和区住房保障机构签订共有产权保障房购房合同,请购房家庭及时做好购房资金的准备。
  
  市房管部门表示,本市将按“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努力扩大受益面。
  
  (原标题:全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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