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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规范和细化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作者:陈素芳 发布于:2013-10-25 09:31:05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质量和采购的效能,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通过总结2013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经验,结合本区实际,对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规范要求。
  
  一是编制范围更加扩面
  
  凡使用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是编制项目更加细化
  
  要求各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2014年的采购资金安排,一条预算对应一个项目,做到项目内容详实、规格配置清晰、时间要求明确、资金来源合理。并严格按《2014年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的采购限额、采购方式、采购分类编制采购预算。具体要细分采购项目、所属采购分类、目录分类、拟定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规格及配置要求、数量、单价、总价金额、拟定采购时间安排等。
  
  三是编制要求更加严格
  
  对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项目,以及5万元(含)以上的服务项目,无论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还是单位分散采购目录内的,均须编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由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中提出申请理由,由区财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定。
  
  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内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限额内的,必须编入网上商城协议采购方式。超过限额的由委托区公共交易中心集中采购。
  
  四是编制责任更加到位
  
  把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预算单位要逐级编制,层层把关。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好下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指导和汇总工作,本单位要与各业务科室做好衔接,全面摸清全年需采购的项目和数量,并按照部门预算的审批规定,实行“二上二下”编审。同时规定,如年度执行中,没有编入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一律不准采购。年初确定的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对一些有特殊情况和原因确需调整的项目,需报请区财政局审批,先调整后实施。(作者单位: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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