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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政局:废标公告合法 为集采目录项目

作者:北京财政 发布于:2013-10-10 15:37: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3年9月27日,北京财政官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3年第4号),全文如下:

  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3年第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投诉案做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90号交银金融大厦南楼
  
  被投诉人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北京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招标编号:BJJQ-2012-354)”的质疑答复不满,认为本项目废标公告不合法,于2013年4月26日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32年6月6日依法做出投诉处理决定(京财采投(2013)第4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本案目前的证据材料,该项目废标理由不成立。同时,本项目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第七十四条,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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