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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计划4年后PM2.5浓度降约20%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0-10 10:02:41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8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我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工作措施。会议强调,要继续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大“外电入鲁”力度。加快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要分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努力推动大气质量不断改善。
  
  9月底,受国务院委托,环保部与山东、河北、北京等六个省区市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山东省的具体目标是:到2017年,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省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0%左右。为实现上述目标,山东将在十二个方面采取措施(其中八个主要措施如右图所示)。目标责任书还从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实行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出台了细则。会议决定,《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公布实施。《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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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重污染日 将限制施工行为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北京市在遭遇重污染天气时,将采取加大污染源执法检查频次、限制施工行为等应急措施。这是记者8日从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了解到的。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说,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城管部门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响应级别。当遭遇重污染日时,城管执法部门将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加大对扬尘、遗撒、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露天烧烤以及经营性燃煤等污染源执法检查频次,加强施工工地扬尘防控;必要时,将要求辖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防治大气污染主要举措
  
  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
  
  到2015年底,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到2015年底,所有火电、钢铁、水泥、石化企业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加强扬尘综合整治
  
  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严禁敞开式作业。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提高车用汽油、柴油标准,到2015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及老旧车116万辆。
  
  严格产业环境准入
  
  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焦等新增产能项目。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到2017年底,煤炭消费量在2012年基础上净削减两千万吨。
  
  优化产业布局
  
  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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