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国税:规模年增36% 多年无投诉
作者:赵琳威 发布于:2013-09-09 09:37: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黄冈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湖北省黄冈市国税局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推行全程公示制度,大力防范政府采购风险,坚持每季度进行相关信息通报,取得了良好成效。3年来,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不断增量扩面,采购规模年均增长率36%,采购计划执行率100%,采购总额占公用经费比例逐年攀升。
推行全程公示制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该局积极推行"六公示"制度,即公示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细则、资格条款、参与供应商和采购中标对象。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公示,使政府采购整个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中,既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又树立了国税政府采购工作的良好形象。政府采购工作和财务管理改革同步推进,国有资产调配更加合理,资金使用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
推行风险预警制度。预警的目的在于防范和控制政府采购人员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切实保护国税部门的合法权益。经过认真梳理排查,该局对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的岗位、流程和环节筛选了21个风险监控点,制定了《黄冈市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岗风险防控办法》,分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相关人员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定期预警提示,督促政府采购各岗位人员保持高度警觉性,以便及时准确地发现失误或过错,从而较好地化解了潜在的各类政府采购风险。多年来,黄冈国税全系统没有接到供应商的一起投诉,也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
推行定期通报制度。为推动全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稳步开展,该局坚持实行季度通报制度。一是通报各单位采购方式选择不当、操作程序不规范、统计信息系统报表错误等现象,让问题站上曝光台,不回避、不遮掩。二是通报宣传工作进度,积极扩大政府采购工作影响力。2012年,全系统共发表宣传稿件45篇,其中国家级报刊、网站发表24篇。三是及时通报电子采购情况。该局依托网络平台,公务用车二次竞价成效显着,在协议供货优惠12%的基础上,又压缩了采购金额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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