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出台购买公共服务办法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9-04 09:51:2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江苏省连云港市财政局于近日正式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连财规[2013]14号)。
该办法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环境服务、社会服务、惠民演出、财务审计劳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劳务等13个大类纳入2013年公共服务采购范围,并明确了购买主体、购买方式、购买程序、资金拨付、部门责任等具体内容。
连云港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公共财政支出绩效。
(连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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