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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公职人员工作日须吃住在驻地禁驾私车

作者:丁炜娜 发布于:2013-08-30 09:45:15 来源:西部商报

  
  《兰州市政府机关移至新区办公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驻区工作纪律
  
  禁驾私家车上下班周一至周五须吃住在新区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首席记者丁炜娜)从8月开始,兰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及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近700名干部职工正式移至兰州新区办公,截至目前已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磨合办公。为进一步保障在新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管理,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兰州市人民政府机关移至新区办公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要求,在新区工作的办公领导及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五必须办公、吃住在新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驻地。同时为确保安全,禁止驾驶私家车上下班。
  
  政府会议原则在新区召开
  
  兰州市政府原则要求政府移至新区办公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吃住在新区、工作在新区,各项活动以新区为主进行谋划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有接待上级领导调研、检查、考核工作;参加省上分管领导召集的会议;到省上领导及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或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兰州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的有关活动等情况时,可酌情在城区政府机关办公。按照安排,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移至新区办公的各位副市长召集的专题协调会议,原则上要安排在新区市政府机关召开。
  
  严格禁止驾驶私家车上下班
  
  在工作纪律方面,兰州市政府要求政府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明确本处室和单位的驻新区工作人员,具体到人,要确保每个处室每天在新区政府机关有人驻守,以方便工作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办公厅将新区每个工作人员上班考勤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度,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市政府领导因故不能到新区办公的,请秘书报告秘书长并告知秘书处备案;办公厅党组成员不能到新区办公的须向秘书长请假;办公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到新区上班的,向人事处书面请假,由分管机关管理的领导批准。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以市委办公厅或两办名义组织的晚间讲座和公共活动,办公厅将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短信。凡在新区办公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严格落实公务车辆使用报告制度,严禁驾驶员私自驾车返回市区,禁止驾驶私家车上下班,确需特殊情况驾驶的,要向办公厅备案,并由本人签署车辆安全责任承诺书。严禁在新区驻地聚众赌博或酗酒滋事。
  
  年底考核奖惩与纪律督查结果挂钩
  
  兰州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将牵头和综合处、人事处、督查室组成工作纪律督查组,加强对相关处室和管理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凡发现落实不力,违章违纪的处室和单位,责令其负责同志向办公厅主要领导做出检查。对不遵守纪律的个人,第一次书面通报批评,第二次责令其所在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向市政府办公厅做出深刻检查,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此情况作为年底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厅系统移至新区办公的部门单位,要适应新老城区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管理办法,确保工作运行规范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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