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预留采购份额扶持小微企业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8-30 09:30: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浙江省余姚市有关部门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牵头拟订相关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决策部署改进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以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扶持力度,为小微企业营造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
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决策部署,改进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余姚市成立了由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牵头、市政府负责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门机构,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优先安排,重点扶持。按照宁波市政府文件要求,余姚市财政部门在审批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时,安排一定份额的资金,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并优先安排,给予重点扶持。
严格把关,落实到位。余姚市招投标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的招标(采购)文件中,将充分体现支持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招标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采购)文件备案及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中,严格把关,以确保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注重配合。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对改进政府招标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本地优质产品宣传力度和畅通供需双方信息沟通渠道,抓住机遇、注重配合、务求实效。
(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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