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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94%采购额花落中小企业

作者:见习记者 张梦雅 发布于:2013-08-30 09:28:5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为"小财政大民生"的典型,青海省近年来在政府采购领域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呈现出逐年加大的态势。《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的数据显示,青海省2012年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金额为37.42亿元,约占全省采购总规模的9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7.5%近17个百分点。

    中小企业采购额同比增10%

    青海省财政厅积极执行国家政策,并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政府采购领域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放宽对中小企业的准入门槛,大力扶持中小企业。

    "94%反映了中小企业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的重要地位。青海省的大企业本来不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再加上财政部门近年来推动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达到这样的水平应该说在意料之中。"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更加全面的数据表明,中小企业从青海省2012年的政府采购执行工作中确实受益良多。全省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或服务37.42亿元,约占全省采购总规模的94%,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其占比较全国平均水平77.5%高出近17个百分点。其中,授予小型企业合同金额近24.54亿元,授予微型企业合同金额近3.14亿元,通过政府采购流向小微企业的总资金近27.68亿元,约占青海全年采购总规模的74%。

    推行阳光操作 公开招标为主

    青海省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情况和中小企业较多的现状,在采购方式上坚持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为主,并且以多种采购方式辅之。

    青海省财政厅的数据显示,青海省全年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的金额分别为27.95亿元、1.03亿元、3.84亿元、3.16亿元和3.67亿元,公开招标占比达84.11%,同比增长7个百分点。这也说明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金额数量逐年增大,确立了以公开招标为主体的采购模式。

    由于青海省的中小企业较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可以使得一些较为"敏感"的项目操作更阳光透明,增加投标企业的竞争,可有效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招标的积极性,进而促使其提升产品或者服务质量。站在招标人的立场看,公开招标使得招标人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选择中标人,可以在众多的投标企业里采购到物美价廉的产品或者服务。

    明确专家权责 强化评审管理

    青海省财政厅力求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紧抓评审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来健全评审专家管理制度。

    明晰专家权责,实行奖罚并举。政府采购评审秩序的好坏,与评审专家制度能否有效发挥密切相关,如果评审专家滥用职权,甚至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结成"猫鼠"同盟,评审专家制度将名存实亡。

    因此,青海省财政厅对评审专家职责、评审权的行使等作详尽规定,对评审队伍从严监管;严密督责评审专家守职尽责,确定其权限边界,避免评审专家打分的随意性、主观性,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实现公正评审。在青海政府采购中,前期的投标价格审查、投标活动中的现场督查、最后的评标结果的宣布都由相关监督部门配合完成,整个过程周密严谨,公正透明,达到了公正评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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