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消防器材协议供货:只允许厂家带样品投标
原标题:分批招标 只允许生产厂家携带样品投标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创新组织该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器材第二期协议供货采购,实现规范、效益、效率更佳结合
资料图片: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器材协议供货第一期资格招标时
评审专家在对照样品评审
近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成功组织该省公安消防总队2013-2014年国产消防器材协议供货项目第三批招标。这意味着牵动国内众多消防器材供应商神经的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以下简称"消防总队")消防器材协议供货第二期资格招标将告一段落。此次是继三年前消防总队第一次实施消防器材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后的又一次招标。
过去三年,国产消防器材实施协议供货满足了基层消防部队对装备器材采购的需求,成为了消防总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
"在总结上一期采购经验的基础上,本期资格招标的要求更加严格、细致。同时,我们协助消防总队改进和完善了协议供货系统。"采购中心分管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
分批招标 第三批开标50包
消防总队和采购中心经过充分论证,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为本期协议供货入围资格招标制订了个性化的采购方案。上一期协议供货资格招标是一次性完成的,但消防总队和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需要进行大规模、长时间的调研。
为了保证协议供货系统的正常运转和有效衔接,消防总队和采购中心决定,今年的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分批进行。前两批次招标完成了438种专业消防器材采购,第三批次开标的是53包消防器材,涵盖500多种器材装备。如此一来,可以实现规范、效益、效率的更佳结合,并努力争取"一举多得"的采购结果。
消防总队和采购中心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基层单位实际需要的基础上,根据细分市场和产品信息,明确了详细的技术需求和科学的配置标准,各项工作做到有条不紊。招标工作完成后,可以充分细化协议供货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商品的品目,既便于基层使用单位查找所需商品,也便于厂家提供更加专业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另外,本期招标延续了上期招标的一些好做法,例如投标样品制和厂家投标制。为了协议供货器材与实际采购接轨,保证供货顺畅和售后服务到位,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器材的生产厂家,并且每种器材需要提供样品。招标现场,投标样品以器材包组为单位,按序号摆放,分门别类,整齐有序,既有利于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对各厂家的产品进行直观、横向的比较,又有利于企业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还可以作为验收的依据,使得评审过程更加客观公正。
采购中心广泛发布招标信息,再加上消防总队采购量可观,第三批次招标吸引了来自全国的约50家供应商参与竞争。其中,来自长三角地区的生产厂家数量最多。
升级电子平台 操作更便捷
2011年之前,消防总队器材采购主要是结合项目委托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完成,但由于程序繁琐,周期较长,难以满足消防部队临时、紧急、零散以及日常消耗的采购需求。2011年,在按要求实行公开招标的基础上,借鉴地方协议供货的做法,消防总队开始推行国产器材协议供货,并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入围资格招标。
所谓国产消防器材协议供货,是指消防总队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国产消防器材协议供货资格招标,每类器材择优确定几家协议供货商,明确品牌及最高限价,各支队采购国产器材时直接向协议供货商询价采购。
消防总队还借鉴采购中心的一些做法,研发了协议供货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为买卖双方和管理者提供服务:消防总队作为管理者,在平台上审核采购需求和监督采购结果;供应商作为卖方,在平台上建立商品库、发布产品信息、接受电子订单和签订电子合同,并配送到基层单位;各支队作为买方,在平台上向消防总队申报采购需求,向供应商下电子订单,签订电子合同,验收货物。协议供货从需求申报、采购监督到合同签订,整个采购过程都在网上完成。
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广东省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将消防设备列入到部门集中采购的范畴。为了进一步规范消防器材协议供货管理,消防总队认真总结三年来的经验,对协议供货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整体架构保持不变的基础上,优化操作细节。
升级后的系统具有以下优点:操作更简便,功能更强大,增加了统计模块、评价模块、高级搜索模块和实时状态跟踪模块,既便于规范管理,又能及时督促用户单位录入固定资产,及时验收和付款。
批量采购为主 协议供货为补充
消防总队专业设备采购虽然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的范畴,但采用的却是协议供货组织形式,并且资格招标交给了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同时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管理的规范化。在这个过程中,采购中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广东省消防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特点突出,比如,每年消防车采购量比较大,各地的消防车项目一般会委托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消防器材虽然种类多,但单品种采购量不大,个别器材还有应急性采购的特点。在采购中心的协助下,消防器材采购目前以批量采购为主,以协议供货为补充。批量采购与协议供货的有效结合,不仅解决了消防部门零散采购无法取得价格优势的问题,而且缓解了应急采购的压力。
现在,消防总队新的协议供货系统已经投入使用,充分满足了各支队在时效性、自主性、灵活性方面的要求,对批量采购形成了有效补充。今后,采购中心将继续与消防总队携手共进,为广东消防系统制订个性化的采购方案,做到全流程公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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