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99项规范强化流程管理
作者:通讯员 岳向东 发布于:2013-08-21 09:47: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依法采购,规范操作,严把非公开招标项目初审关、规范操作流程关、采购文件编制关、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关和诚信监督关,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上半年,该中心完成采购额4.95亿元,节约资金2464万元,平均节支率约为5%。
在实践中,该中心加强与龙岗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及龙岗区有关规定,严把非公开招标项目审批初审关。上半年,全区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比率达96.7%。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实施后,该中心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并根据新规定对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及程序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严格按流程规范操作。在制度建设方面,该中心的采购程序及流程、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等各项工作规范从2006年的26项增加到现在的99项,并且已经重新编印成册。
规范服务类项目采购文件编制,是该中心列入全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任务之一。在深入调研、认真探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中心组织完成了物业管理、清扫清运、保安服务类项目规范化采购文件模板的制定工作,从3月15日起开始试行,并不断改进完善,有力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益。截至6月底,该中心完成物业管理、清扫清运、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16个,采购额6348.4万元,节约资金190.5万元。
为了有效破解近年来医疗设备采购中存在的难题,该中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对部分医疗设备在采购预算范围内设定最高限价的办法,并被列入全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任务之一。通过对生化分析仪等5类医疗设备实行最高限价新举措,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上半年,有14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实行了最高限价,采购总额971.6万元,节约资金90.7万元,平均节支率为9.4%(项目最高节支率达22.5%),比其他医疗设备类项目采购节支率高出7个百分点。
该中心还深入推进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于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龙岗区政府采购。同时,加大对失信供应商的查处力度,发现供应商有不诚信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及污点记录,并记入诚信档案。上半年,该中心配合龙岗区财政部门处罚了7家违法违规供应商,全部通过龙岗区政府采购网和龙岗诚信网予以曝光。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焦作强化制度建设 严惩违法行为
下一篇:江苏广泛征集意见 促进人性化服务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