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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专家评标有望引入电子辅助系统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8-21 08:59:05 来源:南方日报

  南城体育路上的鸿禧中心在东莞众多正在拔地而起的摩天高楼群中并不显眼,可在这里,每年要完成成百上千宗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
  
  政府采购如何运作?招投标过程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如何接受监督做到公开诚信?日前,带着这些疑问,南方日报记者受邀作为媒体观察员,首次全程见证了一次政府采购开评标过程。
  
  特邀监督员9年完成45亿元采购资金监督
  
  8月15日上午9时许,东莞市政协委员、中学英语教师黄蔚然出现在鸿禧中心3楼的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即将在半个小时后开始的一宗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过程作监督准备。
  
  2006年,黄蔚然经市政协推荐成为东莞最早的几批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之一。此后每年,黄蔚然都会被邀请参加10余宗标的额达3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投标监督。
  
  “为求避嫌,大多数时候到现场前,我只会被告知在前往第几开标室和第几评标室。”尽管对即将监督的项目一无所知,可经验丰富的黄蔚然早已熟记政府采购监督的各个细节,一进入开标室,他环视投标单位的到场情况并开始对时,按照规定,迟到者将被直接取消竞标资格。
  
  黄蔚然监督的项目被安排在9时30分开标,参与竞标的5家供应商也早早抵达现场。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项目开评标的全过程都必须录像。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东莞市财政局规定,除要求每家采购代理机构配置有录像设备外,政府采购中心本身同样设置有监控摄像头,而且这套监控系统通过后台与纪委、财政监管等部门直接连接,可满足实时监控的需要。
  
  作为特邀监督员,黄蔚然的职责是对开标、评标的程序,以及现场所有人员(包括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性的监督。如开标前各家供应商是否准时到场、竞标文件是否保持密封、参与评标的专家是否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评标过程中是否有发表具有倾向性观点等。
  
  黄蔚然需要在竞标过程中适时给予采购各方提醒,或及时建议更换存在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等,并在事后向财政监管部门提供总结反馈。
  
  据统计,2004年至2012年,东莞全市共有573人次特邀监督员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现场监督,接受监督员监督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覆盖所有的货物或服务类别,涉及采购金额达45.20亿元。自实施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以来,全市未收到1宗关于参与开评标人员现场有非法不良行为的检举或投诉。
  
  评标过程逐步走向无纸化
  
  在整个政府采购过程中,评标环节无疑是众多供应商最希望了解的。由于涉及评标公正公平和众多商业秘密,这一环节要求对供应商及公众保密,也是目前政府采购过程中难以全面公开透明的环节。
  
  从开标室出来,供应商被清离现场,采购代理人、使用单位代表、公证员及特邀监督员抱着一扎扎厚厚的竞标文件径直走向评标室。评标区设置在走廊的另一端,这里设置有多个评标室和一个休息室,十多名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已在休息室内等候。
  
  这些专家均由财政监管部门从省市级专家库内进行随机抽取邀请前来评标。在休息室内,他们彼此均不知道自己即将参与评审的具体项目。直到黄蔚然从财政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个密封信封,并在摄像头前将信封公开拆开,他们中的7人(其中1人由使用单位委派)才被邀请到相应的评标室。
  
  在核实专家身份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不存在利害关系、不需要临时更换专家后,专家们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正式开始。整个评标过程保持全封闭状态,类似考场。评标期间禁止闲杂人等进入评标室,参与评标人员需要临时上交手机等通讯设备。
  
  此次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们要分别从价格、商务、技术三个方面对各家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最终以综合得分高者中标。
  
  在首先进行的初步评审中,评委们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剔除一些无效投标。经过评标委员会一致讨论决定,一家来自深圳的供应商因报价超出财政批复预算等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率先被淘汰出局。
  
  由于各家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在此前的开标阶段已根据各自的报价高低获得相应的分数,接下来的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成为影响最终中标单位的关键。
  
  商务评分主要集中在供应商财务状况、业绩情况、公司实力、用户评价等硬指标的考察。在这一环节,评委们需要在充分交流后形成统一意见给每家供应商打分,而此时也是评委们最容易出现观点相左的时候。
  
  在评定一家来自深圳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是否能够认定为“国优”项目而得分时,一名评委率先抛出意见,认为应该予以认定得分。但这一意见却引来其他数名评委的否定。最终,评标委员会通过表决决定不予以认定得分,并在针对其他供应商类似情况评分上执行相同标准。
  
  与商务评分的充分讨论不同,技术评分环节由评委们分开各自打分。各评委给出评分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计分方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技术评分。
  
  评委各自评分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如何监督评委的技术评分不具备倾向性呢?这就需要依靠在现场的特邀监督员和使用单位代表。按照规定,在发现个别评委的评分与其他多数评委的评分存在过低或过高等异常情况时,特邀监督员和使用单位代表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就该评委的评分进行集体讨论把关。
  
  此外,一项有利于完善评标监督的新政策正在酝酿出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负责人王子杰告诉记者,前不久,他们已将建设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草案上报给市政府等待讨论审议。
  
  据王子杰介绍,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在深圳等地已有试点经验,一旦建设这一系统,政府采购评标将可以完全实现无纸化,在促进环保节约同时,进一步提高评标效率,规范评审行为。
  
  中标合同今后或可用于担保贷款
  
  “在以往,政府采购总带有神秘的面纱,以致人们对政府采购产生一些负面的误解。”东莞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志标有着多年政府采购监管经验,一路见证了政府采购从被人误解到逐步被公众所熟知的过程。
  
  陈志标举例说,政府采购刚在东莞启动的前几年,不少使用单位都向其抱怨政府采购的效率低,而事实上,作为采购监管部门,每宗采购项目在监管审批阶段往往只需停留1至2天,更多时间是耽误在使用单位或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的用户需求或招标文件编制上面。
  
  要消除误解,公开是最好的方式。2007年,东莞政府采购网正式上线,陈志标给每个使用单位一把密匙,凭着这把密匙,每个使用单位可以随时查询到自己的采购项目的实时进度及每个环节花费的时间。如此一来,误解消除了,来自使用单位的抱怨也逐渐减少。
  
  这一成功经验让东莞在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开上逐步迈开步子。2013年下半年开始,一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逐步被挂上东莞市财政局的网站,面向公众开放。其中,部分决定书还揭露了对部分镇街因在个别项目采购过程的违规行为被责令重新采购。这些处理决定书的内容经媒体跟进曝光后,引起不少供应商及采购单位的关注。
  
  谈及这次主动“晒”出投诉处理过程,王子杰表示,随着政府采购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家供应商依法维权的意识逐渐增强,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增加便是一大体现。近年来,市财政局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对采购各方维权权利的保护。
  
  将投诉决定书“晒”上网,既是对供应商监督采购过程权利的尊重,又可以反作用于包括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使用单位采购人员在内的其他相关人员,在客观上督促他们更加规范守法地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除了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公开的内容,我们希望今后能够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从投标开标到中标投诉的全过程公开,并根据使用单位和供应商的需求,适时搭建相关服务平台。”
  
  陈志标告诉记者,东莞已被纳入全省首批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城市,目前,东莞市财政局正在负责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在不久的将来,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有望拿着中标合同,便可以到担保公司或银行进行融资贷款,帮助解决目前部分供应商在承接项目时存在的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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