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申报个人事项不实 淮安问责10官员

作者:吴志刚 发布于:2013-08-20 13:59:13 来源:东方早报
  系金湖县首批问责对象 被抽查出房产、婚姻、个人开办公司情况不实
  
  早报记者 吴志刚 通讯员 雷达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对10名未如实报告个人财产等有关事项的科级干部,向县委常委会进行通报,并分别进行约谈,责成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据了解,这10名干部是该县自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工作以来,首批进行问责的对象。
  
  不过,当地并未公布这10人的名单及相应的问责措施。
  
  购置超2万单件商品
  
  须10天内填入报告
  
  今年3月,金湖印发《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县845名科级干部人人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每位干部申报的个人有关事项不仅包括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债务5类财产情况,配偶、子女的就业、投资或注册企业也在列,详细到“购置房产应写清所在位置、面积,购置汽车写清车辆品牌、购车时间、价格”。
  
  金湖县还要求,干部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购置其他单件超过两万元以上的大宗商品及奢侈品也要随购随登记,在事后10天内填写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去。每年1月31日前,还要把上一年发生变化的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一次,以保证无一遗漏。
  
  首批抽查72名干部
  
  有10名未如实报告
  
  今年6月,金湖开始启动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今年上半年新提拔的26名科级干部和2012年度各单位领导班子述廉考核列末位的46名班子成员共72名干部,成为首批抽查对象。抽查结果显示,有10名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财产等有关事项。
  
  近期,该县对首批未如实报告的10名科级干部,分别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了通报,约谈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科级干部,责成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年底责任制考核时,扣除其所在单位相应分值。
  
  金湖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申报不实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一是房产情况申报不实;二是个人婚姻状况申报不实,比如离婚、再婚情况未如实填写;三是个人开办公司的情况,部分干部没有如实上报。
  
  据介绍,该县对未按要求落实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的,细化了问责办法:当事人存在故意漏报、谎报、瞒报的,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停职、免职;对申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实的拟提拔干部,一律取消提拔资格;建议组织部门在干部提拔交流、年终评先评优中将核查结果作为参考依据。
  
  已建成申报核查系统
  
  每半年更新一次数据
  
  据金湖县纪委介绍,为提高核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该县自主研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核查系统”,利用软件系统对抽查到的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核查。
  
  在数据采集方面,该县利用公安、财政、交通、住建、工商、税务等11个部门现有业务信息库,统一制定EXCEL数据报送文档,建立户籍、婚姻、护照、收入、车辆、房产、工商、纳税、违纪违法等13个基础数据库,涵盖各类信息62万多条。
  
  通过该系统,只要输入核查对象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运行核查程序,在2秒钟内自动输出核查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护照、就业、工资、车辆、房产等信息。
  
  为确保数据准确安全,金湖县与部分涉密数据采集、录入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实行专人专“线”,数据每半年更新一次。此外,所有核查必须经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由一名以上常委在核查现场监督,以防数据外泄。
  
  据悉,针对核查结果,金湖县还将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制定核查分析表,将核查结果作为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之一,从个人报告的信息之间的联系挖掘违法违纪线索。
  
  (原标题:申报个人事项不实 淮安问责10官员)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