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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政府采购6年节资3800万元

作者:胡连超 发布于:2013-08-19 09:07:51 来源:黔西南日报
  近日,笔者在黔西南州人大对安龙县实施《政府采购法》的执法检查中获悉,安龙县自2007年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来,6年时间共节约采购资金3840万元。
  
  为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6年来,安龙县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2007年实现政府采购支出237万元,采购预算资金261万元,节约资金24万元,资金节约率达9.2%;2008年实现政府采购支出376万元,采购预算资金437万元,节约资金61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4%;2009年实现政府采购支出1688万元,采购预算资金1995万元,节约资金307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5.4%;2010年实现政府采购支出1987万元,采购预算资金2271万元,节约资金284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5%;2011年实现政府采购支出5713万元,采购预算资金6561万元,节约资金84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92%;2012年实现政府采购支出6021万元,采购预算资金6734万元,节约资金71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0.2%;2013年1至6月实现政府采购支出8913万元,采购预算资金10516万元,节约资金160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5.24%。6年半共实现政府采购支出24935万元,采购预算资金2877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3840万元。
  
  安龙县在实施《政府采购法》过程中,积极打造阳光采购平台,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严把“五个关口”,一是指导和督促政府把采购项目纳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二是严把采购项目申报审批及信息发布关。三是严把采购文件审核关。四是严把采购评标监督关。五是严把公平竞争关,防范商业贿赂,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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