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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处罚3家违规协议供货商

作者:万珍 通讯员 欧雯 发布于:2013-08-16 10:17:2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以下简称"梧州市采购科")陆续接到采购人的情况反映,有的说协议供货商中标后弃标,有的说协议供货商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对此,梧州市采购科展开核查,并在确认情况属实后对相关供应商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广西梧州夏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在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一个分标项目中报价最低,其所报货物的技术参数及交货期也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于是梧州市采购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公司没有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属中标后的弃标。此外,梧州联众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及梧州市鼎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则出现了中标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的情形。

    梧州市采购科在确认以上事实后,根据梧州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实行协议定点采购的通知》的规定,对这3家供应商的违规行为提出警告。据悉,该通知中规定:定点供应商中标后弃标、拒签供货协议或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的,或签订供货合同后擅自与采购人协商更换品牌、型号、规格的,以及超出其取得协议供货资格的品种或品牌报价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后没收50%的履约保证金,暂停其3~6个月的协议供货资格;第三次后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

    "为保证梧州市政府采购市场有序的发展,对少部分协议供货商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希望其他供应商引以为戒。"梧州市采购科科长黄立昌表示,今年年初,梧州市采购科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18家供应商为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商,目前大部分协议供货商的表现都很好,能够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进行报价并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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