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年出台十项规范 助推“标准化”落实
原标题:四川 制度作基 推动政采标准化
四川省相关政府采购培训现场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政府采购这项复杂而繁琐的工作而言,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无疑是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制度建设成为四川省财政厅工作研究的重点,先后出台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并编制成《四川省政府采购制度汇编》一书,免费发放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下级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等,供他们学习。
近三年出台10多个规范性文件
由于我国政府采购起步相对较晚,进入法制化才10年时间,一切都还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包括一些制度也不够完善。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政采工作,近年来四川省财政厅加大了对制度的研究和制定,从2010年到现在出台了十多个规范性文件。
例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7月31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从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开、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要求。该意见从9月10日起正式实施。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用、使用和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在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四川省财政厅草拟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31日对外发布。从评审专家申请、聘用、使用、信息维护、继续教育、续聘、违规情形处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还拟定了5个相关文书格式。
"有了静态的标准化,才有动态的标准化,即监管和执行的标准化。有了制度后,相关部门按照制度办事就可以,工作就会变得很简单,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产生。"该负责人表示。
集中培训 提升职业化水平
建立促进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管理制度,是推动政府采购职业化进程的重要途径。
为了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水平、构建职业化团队、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去年10月份,四川省财政厅向全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今年四川省财政厅将用专项资金对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集中组织培训,计划1个季度培训1次,全年共4次。
据该负责人介绍,该省上半年已完成两期培训,培训内容既包括职业道德方面,也包括实际业务操作。比如,6月底组织的第二期培训课程包括了中美政府采购法制比较、政府采购反腐倡廉学习、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交易系统操作、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等内容。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前两期培训来看,效果很好,大家报名比较踊跃,每期都有500多人参与,估计今年培训总人次将突破2000人。
有效投诉大大减少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四川省财政厅于2010年出台了《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对提出质疑、受理质疑、处理质疑和作出质疑答复等进一步明确,特别明确了7类13种的质疑答复处理方式。自该办法出台后,近三年来,有效投诉大大降低。
据了解,之前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质疑比较多,主要是招标文件存在一些歧视性或排他性的条款,对采购过程质疑的较少。为此,四川省财政厅要求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正式发布招标文件之前,要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供应商如发现问题,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反馈意见,如反馈的意见有道理,必须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像公司注册资金、营业收入、纳税额等供应商规模条件坚决不能出现在招标文件中,参考品牌或指定品牌更是明令禁止的。
该负责人介绍说,"从2012年以后接到的投诉就很少,今年到现在还没有正式受理一起投诉案件。由于前期制定的一些制度已经比较规范,好多情况还没等到投诉这个环节就把问题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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