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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立法公开“三公经费”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8-09 09:48:54 来源:新华日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7日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草案送审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均属于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
  
  这份草案规定,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等信息;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信息等。
  
  原标题: 北京拟立法公开“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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