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0个县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3年7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唐会忠
2012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着力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着力维护民生和经济安全,促进深化预算管理和财政改革,积极发挥审计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主要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省本级和10个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4项政府性基金审计、4项涉农资金审计、32个省财政直管县财政运行情况审计、13个市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7市16个县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监管审计、9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38条在建高速公路跟踪审计等八个方面的工作。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坚决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共克时艰,推动全省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省本级财政收入完成720亿元,比年初预算695.2亿元增加24.8亿元,较上年增长6.2%;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803.1亿元,比年初预算481亿元增加322.1亿元,较上年增长8.6%。全年省级财政收入总量3079.1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其中:省级地方收入290.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6.5亿元,中央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11.7亿元,中央返还性收入206.3亿元,中央专项补助收入969.8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5亿元,上年结转226.5亿元,调入资金3.2亿。当年安排财政支出总量2840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其中:安排省级财政支出803.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876.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4.5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46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支出5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亿元,调出资金17.1亿。收支相抵后结余239.1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8.7亿元,比年初预算133.9亿元减少5.2亿元,较上年下降1.5%;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3.9亿元,比年初预算86.2亿元减少12.3亿元,较上年下降17.2%。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79.3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当年安排支出总量168.9亿元,比上年下降2.0%,收支相抵后结余110.4亿元。
——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宏观调控,适时推出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实现了稳中求进的预期目标。
——切实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注重推动公共财政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基层和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能力。2012年,省财政新增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57.3亿元,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等重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省财政切实加大了对教育、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和基础条件。2012年,省财政投入民生领域的支出为432.9亿元,占当年省本级支出的53.9%,在财政支出结构中的比重比上年增长7.9%。其中教育支出增长30%,节能环保支出增长41.8%,住房保障支出增长609.1%。
——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整合,财政预算管理不断规范。省政府积极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下发了《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4237项减少为513项,资金集中度明显提高。有关部门制定了完善预算编制、健全转移支付体系、调整超收收入管理、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等制度措施,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公开范围由50项扩大到74项,省级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
——部门单位财经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水平有所提高。省直各部门单位针对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问题,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但审计也发现,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逐步加以解决。
一、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预算执行、资金分配和投向以及政府性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或被截留。
1.2012年省级财政收入27976万元滞留专户未及时缴国库,其中利息收入2939万元、罚没收入3332万元、非税收入21705万元。
2.省工商局所属宁乡县局截留省级财政收入,2009至2012年收取工商罚没收入1046万元未缴省财政,缴入县财政返还该局80%用于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计划超过年初部门采购预算较多。
124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有92个单位年初编有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87亿元。而124个单位实际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合同金额115.13亿元,部门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全面。
(三)部分财政资金安排不合规,资金下达迟缓。
1.省发改委对邵阳市5个产业贴息项目审核不严,安排资金728万元。
2.省财政上年结转专项资金59.78亿元,有9.67亿元未按规定在6月底前安排,占16.1%;省财政年初预算专项资金33.84亿元,有17.45亿元未按规定在9月底前安排,占51.5%。
3.省发改委预算内投资97500万元,未按规定在6月底前下达,延至10月底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38338万元,未按要求在60天内转发下达,占中央下达我省投资总额的6%。
(四)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2012年预算执行审计,抽查了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四项政府性基金2011年、2012年的征收、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两年省本级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96304万元,支出18566万元;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516万元,支出10623万元;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53658万元,支出53325万元;共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28416万元,支出28025万元。抽审发现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基金未足额征收。未足额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59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563万元;省煤业集团未将以前年度代征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636万元及时缴入国库。
2.部分基金用于部门行政经费过多。如价格调节基金用于物价系统行政经费6015万元。
3.部分基金安排存在散小现象,重点不突出,难以发挥整体效益。省物价局安排292个“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0358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下项目240个。
4.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比例不合规。按规定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群众体育不低于60%,但2012年安排比例仅为30%。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计生委、省工商局、省扶贫办、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10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
1.省农业厅、省计生委、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个部门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资金7512万元。如省教育考试院未将上年预算结余4965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2.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计生委、省工商局、省扶贫办6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需要进行待分配的资金达14.07亿元,占年初预算总额39.26亿元的35.8%,且其中5个部门待分配资金较上年增加2.27亿元,部门预算编制未细化率较上年增长2.9%。
(二)部分非税收入未上缴省财政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此类问题的有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计生委、省工商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教育科学研究院7个部门单位,金额6280万元。
(三)部分财政支出不合规。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计生委、省工商局、省教育科学研究院6个部门单位,存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列预算支出等现象,涉及金额2678万元。
(四)部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存在分配制度不健全、审核把关不严格、资金下达不及时等现象。
1.抽查省财政厅和省直部门单位共同管理的228项省级专项资金,总额315.61亿元,有73项未建立管理制度,涉及资金64.37亿元。如省商务厅参与管理分配的35项专项资金,有6项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省扶贫办未制定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对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仅作原则性规划。
2.省扶贫办对“稳定一块”扶贫资金8995万元未按因素法分配,主要按平均法分配到市县;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744万元安排用于非贴息项目;2010至2012年共批复湘西自治州乾州新区扶贫创业园项目88个,金额1510万元,不符合扶贫资金使用政策规定,但该项资金未使用,省扶贫办已于2013年5月调整到自治州所属市县其他扶贫项目。
3.省科技厅在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未经专家评审、立项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安排11个科技项目资金815万元。
4.省商务厅在没有对省级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进行资格认定的情况下,安排82个项目资金4560万元。
5.部分专项资金设置雷同,存在重复投入现象,如邵阳县同一家企业向多个省直部门多头申报农业专项资金667万元。
6.省农业厅至2012年底,未下拨农业部当年3月拨入的农技推广等专项资金1060万元。
7.省科技厅专项资金22312万元、省商务厅专项资金15946万元、省计生委专项资金7681万元,均未按规定在9月底前下达。
(五)部分专项资金安排散小,难以发挥财政资金应有的政策导向作用。
1.省扶贫办下达贫困村扶持项目计划38624万元,项目5139个,其中5万元及其以下项目3577个,金额11689万元,占资金总额的30%。且项目审批权过度集中在省扶贫办,报批链条长,效率低。
2.省科技厅安排科技资金42584万元,项目3578个,其中金额2万元或少于2万元的项目1291个,金额244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5.7%。
三、涉农资金审计情况
为促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4项审计。
(一)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计。
对南县等31个县市区2011年、2012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审计,涉及410个乡镇、36741户农户,抽查补贴资金11.5亿元,占31个县市区该项资金总额的51.3%。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在拉动农村消费、推动农村消费升级、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审计发现,有1466家销售商存在违规获取补贴的行为,占调查县市区销售商总数的26.9%,违规获取补贴资金1911万元,其中1867.41万元已收缴财政,移送公安等部门查处的销售商22家,涉案金额236.29万元,涉案人员24人。审计提出了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此次审计未涉及的县市区应开展自查自纠等建议。
(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对宁乡县等6个县市区2011年、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审计,抽查了37个土地治理项目和43个产业化经营项目,这80个项目占全省此类项目总数的8.2%;审计涉及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2.78亿元,占全省此类资金总额的9.7%。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为夯实农业基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12个土地治理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涉及资金2618万元。二是安仁县套取项目资金124.8万元,用于部门工作经费等支出。三是永州市农开办滞拨零陵区8个项目资金3222万元,时间最长超过5个月。四是9个土地治理项目开工时间较晚,施工进度缓慢,在规定时间内未竣工验收。五是土地治理项目后续管护制度不完善。主要是管护责任主体不明,后期管护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有效发挥投入产出效益。审计提出了完善土地治理项目审核和资金分配制度、从源头整合和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和加大后续管理投入等建议。
(三)扶贫资金审计。
对凤凰县等5个县2011年、2012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抽查扶贫专项资金4.14亿元,占全省此类资金总额的13.9%。新的扶贫规划和政策的实施,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大,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民增收,增强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扶贫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未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项目库,贫困人口及贫困状况底数不清;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示;个别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未实行公开招投标。二是以虚假资料套取财政扶贫资金。凤凰县果果三农科技公司涉嫌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301万元,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三是部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有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项目路面损毁,缺乏资金维护,影响车辆通行;有的产业开发项目,缺乏管护,成效不明显。审计提出了加强扶贫项目后期管护,完善扶贫项目管理制度等建议。
(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审计。
对涟源市等4县市2011年、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情况实施了审计。近年来,随着省委、省政府教育强省战略的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教育经费仍有缺口。按当地实际支出测算,2011年、2012年4县市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缺口分别为5902万元、6307万元,生均缺口分别为176元、195元。因经费保障不足,部分学校运转较困难、办学条件未达标,同时新增义务教育债务。二是滞拨专项资金。4县市共滞拨教育专项资金21666万元。三是教辅资料征订影响“两免一补”政策效果。抽查发现,2012年,新邵县、涟源市、宜章县、永顺县学生负担的教辅资料费分别是同期免费教科书的3.8倍、2.3倍、2.1倍、1.5倍。审计提出了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规范教辅资料征订、完善学生营养餐供应等建议。
四、专项审计情况
(一)财政省直管县运行情况审计。
对宁乡县等32个省直管县2010年、2011年财政运行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了省直管县体制运行、财政决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情况。自我省实施财政省直管县体制以来,省财政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激发了县市活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未全面推行。至2012年8月底,有28个县未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改革;有15个县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有25个县部分财政专户未按要求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二是预算管理改革有待深化。有12个县部门预算编制未全面推开;有10个县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三是政府性债务持续增长。32个县2011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14.29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113.3%,比2010年增加44.1亿元,增长16.4%。审计提出了深入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切实落实扩权强县政策,理顺运行机制、确保财政省直管县改革顺利运行等建议。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了13市州2012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署驻长办审计省本级和长沙市)。当年13市州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31.53亿元,完成开工任务33.47万套。至2012年底,13市州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89.08万套,保障家庭总人数324.52万人,有效地改善了民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建设管理不到位。86个项目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责任;49个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受托单位和质监机构质量控制责任履行不到位。配套支持政策未全面落实。其中17个项目23.5万平方米建设用地未落实,涉及规划建设住房5444套。审计提出了应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相关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项目规划论证和改进管理服务等建议。
(三)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监管情况审计。
对湘江流域7市及所属16个县市区2010年、2011年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监管情况的审计,涉及污染治理项目81个,计划总投资135.8亿元。至2012年10月底,已有21个项目基本完工,53个项目在建,7个项目处于方案设计阶段,已完成投资约 60亿元。实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以来,通过采取治旧控新、减排增效等措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7市涉重金属企业数由2008年的1557家减至2011年的841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2011年较2007年减少13.9%。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重金属企业整合升级滞后。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至2011年底,7市应关停并转涉重金属企业881家,但仍有相当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关停到位。二是流域内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和违法违规现象。16个园区、202家企业已建成投产,但环境审批等手续尚未办完;有100个项目已建成投产,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锡矿山矿区存在24处私人非法选矿等违法行为。三是危险废物治理存在技术瓶颈。目前,市县对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采取安全(卫生)填埋方式,填埋所采用的防渗透膜只有约50年使用寿命,存在二次污染隐患。四是排污费的征缴和使用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有21家企业欠缴排污费3412万元;7市及所属的16县市区共有1.25亿元排污费用于部门基本建设及弥补行政经费不足。审计提出了建立完善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投入机制、加大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力度、加快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开发和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制度等建议。
(四)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根据相关国外贷援款协议的规定,实施了国外贷援款公证审计项目9个,涉及子项目140个。其中:世界银行贷款项目3个、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2个、日本协力银行贷款项目1个、赠款等其他项目3个,这些项目涉及农业、林业、交通、教育、卫生、城建和环保等领域,计划总投资146.72亿元。至2011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17.59亿元,占80%。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项目建设所在地发展状况,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一是部分项目配套设施不完善。如一些水厂建设子项目,在施工工程中没有遵循当初设计要求,管网铺设不配套,导致项目建成后难以发挥效益。二是部分工程结算存在纠纷。一方面工程业主单位在施工中擅自更改或增加建设内容,造成工程建设投资增大,但由于缺少资金难以支付增加投资的额外费用,导致承包商不愿意交付工程;另一方面,承包商以汇率损失或物价上涨为由,未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不能交付使用。三是部分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尽管项目涉及地都设有相应工作机构,但未明确当地政府项目管理责任。审计提出了加大项目前期论证和后期管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机制等建议。
(五)38条政府性投资在建高速公路跟踪审计。
由省政府投融资建设的38条在建高速公路,至2012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874亿元,为概算总投资的79%。2012年完成投资455.25亿元,为年度投资的104.3%。审计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存在合同计量不规范、项目设计欠科学、建设成本控制不严等问题。通过审计,2012年共核减工程造价和节约建设资金10.8亿元;个别项目还存在未按计划开工建设的问题。如邵坪高速、南岳东延线原计划于2011年动工建设,但受资金和用地政策影响,至2012年底,均未实质性开工;此外,以前年度审计曾指出增列专项暂定金的问题,2012年出现反弹,有2个项目公司又增列专项暂定金3790万元等问题。审计提出了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等建议。
五、审计整改情况与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对审计发现的一些重大问题,省政府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研究措施切实整改,有的已按审计报告进行了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以及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省审计厅以审计要情和审计情况专报的形式,上报了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一些问题已得到处理和纠正。涉及重大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查处。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和整改意见。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将按要求于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同时,省政府提出了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是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编制和管理。针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政府性资源收入等未纳入预算管理的现象,拟研究措施,加快建立完善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实施范围,及时清理各类政府性收入和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并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有效衔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和效果。通过科学编制和细化预算,从源头上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和效果。参考以往年度决算情况,根据实际用途,适时修正定员定额支出标准,合理分配相关项目支出。切实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规范预算追加。强化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严格按预算批复项目使用资金,严格实行预算调整报批,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确保预算执行效果。
三是增强财经法纪意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法治意识,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确保资金合规和有效使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处理有关违规事项。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防止审计查出问题的再度发生。
四是科学安排支出进度、保持支出均衡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年底公共财政支出规模仍然偏大、政府性基金支出月度间不均衡等问题,进一步加快拨付进度,让预算安排支出的资金及早发挥效益,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民生改善。加大对支出进度的考核力度,结合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